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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济南市交办群众信访举报件及边督边改公开情况(第十七批)

来源:贝博app体育网页版    发布时间:2023-11-05 07:3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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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省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群众信访举报转办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十七批)

  章丘区绣源路中段绣江驾校东头的马某某机床加工配件工厂,加工时废气直排,废机油直接渗到地下,且无环评手续,要求取缔。

  马某某机床加工配件工厂位于章丘区绣源路吕家村南。2018年6月19日,因该企业无环评手续,明水街道办事处已对其采取断电、查封措施。

  2018年9月8日现场核查时,企业未生产,未发现废气直排、废机油直排现象。

  章丘区西外环世纪西路路东的龙盘山体育场,每天04:00开始有居民在体育场内摔鞭,严重影响附近居民休息,多次向当地反映,问题未解决。

  龙盘山体育公园为开放式休闲公园。前期有市民反应早上有人在体育场内摔鞭,严重影响附近居民休息,公园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也及时到现场调查并进行劝阻。

  2018年9月1日体育公园已由龙盘山公园管理处接管,管理处严格按照公园管理规章制度控制健身娱乐活动的时间,园内早上摔鞭行为已经杜绝。

  1、历下区和平路和平新村小区周边,经常能闻到刺鼻的油漆味,怀疑是济南轻骑厂喷漆车间排放的气味,希望查处。

  2、历下区和平路和平新村小区29号院1号楼西侧平房的包子店,使用蜂窝煤蒸包子,污染大气,要求查处。

  1.9月8日,历下区政府组织文东街道办事处、区城管执法局、区环保局联合调查核实:济南轻骑厂已无生产迹象,该厂喷漆车间已于2015年停产搬迁。后又沿和平路段巡查未发现有生产企业,走访沿街商户和居民均表示未闻到油漆味。

  2.9月8日,历下区政府组织建新街道办事处、区环保、区综合执法局联合调查核实:建新街道办事处辖区内没有和平新村小区,只有和平路新村小区。和平路新村29号1号楼西侧共有三处平房,两处平房位于29号院内,为居民储藏室,一处位于院外,是和平路新村30号,是一处闲置建筑物。三处平房内均未发现包子店,也未发现使用蜂窝煤现象。

  市中区六里山路8号东侧紫宸大厦办公楼西墙外有一台地下室空气循环机,每天05:00-14:00期间,机器运转产生很大噪音,已向市中区环保局反映过,但是至今整改不到位,影响居民正常休息,要求尽快查处。

  紫宸大厦办公楼西墙外安装了地下室空气循环机一台,外表用板材覆盖。近期,市中区环保局接到群众投诉后,立即责成紫宸大厦采取一定的措施,降低噪音。9月9日,市中区环保局委托第三方检验测试的机构对该处空气循环机进行了噪声检测(报告编号1),检测结果为51.6dB(A),检测结果符合《工业公司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1类昼间标准55dB(A)

  1.督促业主继续加强该设施的噪音污染防治措施,将机器外表覆盖的板材更换成隔绝声音的效果更好的材料。

  章丘区官庄镇青野村东侧的鑫亿耐火材料公司,没有环评手续,粉尘污染严重,机器轰鸣声噪音扰民,要求查处。

  该区域没有名为鑫亿耐火材料公司的企业,经调查走访,青野村东约7公里处的淄博市淄川区有家名为淄博鑫亿耐火材料有限公司的企业。

  鉴于该案已经超出济南市行政区域管辖范围,建议由山东省环保督察组将该转办件转交淄博市办理。

  历城区七里河路26号省供销社宿舍院内及南面,各有一家饭店,每天经营时都会产生油烟,影响居民正常生活,要求尽快查处。

  1.历城区七里河路26号省供销社宿舍院内无饭店。紧邻的炒鸡店名为“青阳炒鸡”店,与南侧的枣庄饭店均位于该处一层独立商业门头房,距离北侧居民楼约9米,中间有栅栏相隔。2家饭店均有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和环评备案,均已安装油烟进化设施且正常使用,均有自设烟道,不与居民烟道相通。

  2.青阳炒鸡店营业执照名称为历城区随心炒鸡店,2018年8月13日经第三方机构检测(报告编号:鲁冶质检2018第2018HJ0422号),油烟排放平均浓度为0.54mg/m³,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 18483-2001)大型餐饮业单位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5mg/m³)。

  3.枣庄饭店营业执照名称为济南市历城区良伟菜馆,2018年9月4日经第三方检验测试的机构检测报告(鲁冶质检2018第2018HJ0487号),油烟排放平均浓度为0.42mg/m³,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 18483-2001)中型餐饮业单位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2mg/m³)。

  历城区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加强对青阳炒鸡店和枣庄饭店油烟监督管理,要求两家饭店定期清理油烟净化设施,保持油烟进化设施正常运行。

  高新区舜华南路和旅游路交叉口山东济南气象科普馆实验室楼顶上有十多台风机,全天运行,噪音扰民严重,多次向当地12345反映,高新区环保局表示此处属于二类地区,风机噪音达标,对此解释不满,要求整改。

  1.济南气象科普馆楼顶有2台空调冷却塔,其西邻的济南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实验楼楼顶有16台风机(其中8台工作),济南气象科普馆和济南市环境监测中心站东厂界、南厂界、北厂界均距离居民区较远。

  2.高新区环保分局委托第三方检验测试公司分别对济南气象科普馆和济南市环境监测中心站西厂界昼间、夜间噪声进行了检测。经检测济南气象科普馆昼间、夜间噪声分别为为59.9dB(A)、49.0dB(A),济南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昼间、夜间噪声分别为为59.4dB(A)、47.7dB(A),均符合《工业公司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昼间排放限值(60dB(A))和夜间排放限值(50dB(A))。

  为积极回应群众诉求,高新区管委会责成高新区环保分局督促济南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格外的重视民生问题,将上班时间做调整,夜间22:00以后不再工作,并到时准时关闭空调风机。

  来电人反映,8月28日的JND0828-0434信访件,承办单位给予答复:“长清区政府责成区交警大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按照各自职责加强监管:一是依托治超站联合执法队伍,采取定点整治与流动巡逻等方式,加强渣土车日常管理,在紫薇路段开展渣土车违法集中整治行动。 二是安装抓拍设备,对没有通行证的违法渣土车进行抓拍录入(在紫薇路沿线处大货车闯禁区抓拍点位并投入到正常的使用中),加大处罚力度,同时也加强交警巡逻密度,努力形成良好的道路交互与通行环境。 三是设置警示牌,提醒驾驶员经过居民区时减速慢行、禁止鸣笛。”现在抓拍设备和指示牌确实已经安装,但是大型车辆噪音扰民问题未得到一定的改善。因渣土车通行属于动态管理,建议交警部门加大处罚力度的同时,定期对违法车辆以及处罚标准做公示。

  1.JND0828-0434号信访件答复后,长清区交警大队安排警力加大了相关道路的巡逻管控,对禁区内通行的渣土车重点进行全方位检查并对辖区内渣土运营公司做走访督促落实降噪措施。

  2.针对无通行证闯禁区的违法车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法》第九十条之规定,按违反禁令标志,给予200元罚款并记三分的处罚。

  3.对重大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如醉驾等)长清区交警大队会及时予以公开,一般违法行为可通过交管平台12123查询。

  3.加大渣土车禁区通行证办理的审核把关,在城市建设顺顺利利地进行的同时,为市民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

  高新区华盛路中铁逸都国际小区门口的华盛路,每天19:00开始有很多渣土车经过,车辆行驶中的声音扰民,希望在路口设置限高杆。

  1.中铁逸都国际小区附近涉及两处渣土处置项目,中铁逸都国际五地块项目和金谷一小地表渣土清运项目,目前两个项目均处于渣土运输施工阶段。

  2.8月30日,高新区城市管理局会同高新环保分局对华盛路(亦称汉峪中路)噪声进行了检测,检测时间为夜间22:10-22:30,检测结果为62dB(A),超出《声环境品质衡量准则》4a类环境噪声限值(55dB(A))限值7dB(A)。

  1.由于华盛路(汉峪中路)为该小区周边两处在建项目渣土运输必经之路,尚不具备绕行条件,针对运输噪声问题,高新区城市管理局已安排执法人员在路口处设置卡口,除该两处项目渣土运输车辆外,其他渣土运输车辆全部引导绕行其它道路,最大限度降低噪声污染。同时交警大队每晚加强对该区域大货车、渣土车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整治,突出加强周边路段的管控;加强对该区域周边的电警、卡口设施的应用,对违法运行车辆及时抓拍处置。

  2.针对该小区周边两处在建项目,高新区城市管理局已与项目责任单位对接,责令渣土运输车辆严格依法依规文明施工、规范施工,不鸣笛、不违规。

  3.高新区城管局会同交警大队、环保分局、街道办事处等职能部门,定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每周夜间开展不少于1次联合执法行动,严查严控渣土运输环节违法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同时也加强该区域噪音检测频次。

  天桥区制锦市街道办事处周公祠街路北的沿街房有20多家餐饮店(均是违建),如:老济南把子肉、淮南羊肉汤、黄焖鸡等,油烟污染严重。其中老济南把子肉每天晚上19:00到21:00期间,在室内加工肉品,油烟扰民最为严重。并且大部分餐饮店的排风扇24小时噪音扰民,希望责令停业。

  1.周公祠街现有沿街房屋共29间,系上世纪90年代,市政府鼓励下岗职工自谋生路,解决就业问题,该区域业主拆墙建店,发展庭院经济所形成。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制锦市街道办事处曾于2007年和2013年先后两次对该处沿街房屋做综合整治提升改造。

  2.经查,周公祠街东段10间房屋有济南市房管局制发的房屋租赁证;中段10间房屋有房屋产权证明、简易建筑施工许可证和临街门窗变更申请表;西段9间房屋有居住房屋(含院落)产权证明。

  3.周公祠街共有各类沿街商户30家,其中餐饮经营户15家,均有营业执照、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登记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店员均持有健康证。15家餐饮经营户中,14家(莱芜烧饼、杨铭宇黄焖鸡、李福记把子肉、源蜀百川米线、长清大素包、千里香馄饨店、淮南牛肉汤-西侧、老济南把子肉、肉夹馍遇上面、老北京炸酱面、牛大侠煎饼、家常菜馆、淮南牛肉汤-东侧和王记鸡公煲)为半成品制作,工艺流程不产生油烟;1家(邻家菜馆)烹饪过程产生油烟,已安装油烟进化设施并正常使用,无独立烟道。

  4.9月8日晚20时和21时,经对老济南把子肉店现场检查,未发现该店有烹饪加工设施。在日常巡查和检查过程中,也未发现老济南把子肉店存在产生油烟的烹饪行为。

  1.天桥区政府责成制锦市街道办事处按程序将该处沿街房屋列入“拆违拆临”行动分类处置台账,提报市依法整治违法违章建设领导小组研究,待明确分类处置意见后,按要求作出进一步处理。

  2.9月8日,天桥区相关职能部门责令邻家菜馆停业整改,转变经营业态。目前,该店已停业整改。

  3.9月11日,天桥区环保局对该处进行了噪声监测,经检测(报告编号:济天环检信访字2018年第077号),昼间检测结果为:西北界外51.0dB(A),东北界外51.2dB(A),检测结果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编号GB22337-2008):60dB(A)。

  市中区阳光东路中海国际社区B3片区雍景郡17号楼2单元102室、201室和3单元101室,分别是三家小饭桌,没有设立独立烟道,导致每天经营时油烟全排在楼道内,影响居民生活,多次反映至今未解决,要求尽快取缔。

  1.中海·雍景郡17号楼2单元102室和201室同属一家名为济南沐恩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的小饭桌,有营业执照、校外托管场所食品安全登记证,油烟通过家用油烟机排入公共烟道。同栋楼3单元为叮咚小饭桌托管班,有校外托管场所食品安全登记证,油烟通过家用油烟机排入公共烟道,未发现两家小饭桌经营者向楼道内直排油烟的情况。

  2.经查阅“12345”市民服务热线起该问题的举报,已按规定予以回复。

  市中区政府责成七贤街道办事处联合区食药监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采取下列措施:

  要求两家小饭桌加强餐饮卫生和安全管理,不得进行油烟直排,严格管束就餐学生,保持良好的出入和作息秩序;坚决杜绝油烟和噪音扰民,并作出书面承诺在楼道内张贴,自觉接受同楼住户监督,规范经营。

  南部山区管委会仲兴路和上海街交叉口向东500米路南,有两家养鸡场,产生的废物直接排放到泉芦村附近的河内,最后流入卧虎山水库,造成水环境污染,要求查处。

  1.经现场调查,举报件反映其中一家养鸡场与省级环保督察第十四批编号JND0904-0705举报件“南部山区管委会仲宫街道办事处上海街东门向东200米路南的养鸡大棚,每天20:00左右向外排气,鸡粪气味刺鼻”反映地点相同,该处位于仲宫街道办事处上海街东门向东约500米路南,属非居民区,当事人宫某某因家中亲人重病急需治疗,养殖肉鸡约3000只进行售卖维持日常开销。9月5日现场查看,大棚内养殖鸡已全部出售,鸡粪未进行干湿分离处理,有异味,仲宫街道办事处责成当事人限期两日清理粪便并打扫好环境卫生。9月7日该处鸡粪已清理完成。

  2.举报件反映另一家养鸡场位于韩家村一处院落内,该养鸡场原名龙凤养殖,已于2017年10月转型为花卉养植基地,负责人为韩某,面积约4000㎡,不再从事养鸡经营。原养鸡棚内已清洗整理干净,部分用于养植花卉,部分用于存放杂物。

  2.南山管委会责成仲宫街道办事处加强监管,加大巡查力度,对发现的环境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依法查处。

  市中区二七新村街道办事处刘长山路3号大佳缘超市(世纪佳园小区北门对面)门口有炒菜和炸鸡腿的摊贩,每天9:00开始油烟扰民严重,希望整改。

  1.此件所述2处“摊贩”实际位于该处一便民市场通往地下大佳缘超市通道两侧的2家店铺,店名分别为微山湖龙虾与傻子炸鸡店。

  2.通道西侧的微山湖龙虾店,经营炒菜、油条等热制品加工,有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无专用烟道,未进行环评备案,已于8月下旬起停业至今。

  3.通道东侧的傻子炸鸡店,现场加工油炸鸡,有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油烟进化设施,无专用烟道,未进行环评备案。

  1.督促微山湖龙虾店自行清理炉灶设备,责令傻子炸鸡店停业整改,整改期间不得进行现场加工。

  2.9月9日,微山湖龙虾店业户作出转行经营的承诺,傻子炸鸡店业户承诺不再进行现场油炸加工。大佳缘超市和便民市场的经营者也作出整改保证,对地下超市通道两侧经营结构可以进行调整,以经营蔬菜、水果、生肉制品、熟食制成品为主,避免油烟扰民问题。当日,微山湖龙虾店和傻子炸鸡店已停业整改。

  之前通过督察组反映“历城区港沟街道办事处旅游路铁塔路段(高速路口向东,位于有兰峪村路段)有一处厂房,三层楼,不清楚具体经营范围。厂房白天紧闭大门,偶有货车出入,扬尘扰民严重,而且有严重的刺激性气味,怀疑无合法手续,希望查处。”济南政府网已经进行公示,公示内容“8月30日,该三层楼厂房实为济南高新开发区萃苑建材厂(曾用名为济南市历城区荣光达矿粉厂)。该单位有两个建设项目,一是矿粉生产项目,二是门窗加工组装项目,环保手续齐全。”来电人表示此工厂实际生产的是水泥和石灰的混合物,不是生产的矿粉,扬尘问题仍然存在。

  1.该三层楼厂房实为济南高新开发区萃苑建材厂(曾用名为济南市历城区荣光达矿粉厂)。该单位有两个建设项目,一是矿粉生产项目,二是门窗加工组装项目,环保手续齐全。矿粉项目生产工艺为原料罐的原料经气力输送入球磨机进行粉碎,利用密闭绞刀将产品推进至储料罐,装入罐车外运。原料贮存及所有生产设备和产品均在封闭车间,球磨机出料口配套建设了脉冲布袋除尘器。

  2.矿粉项目生产时使用的原料主要是水泥、石灰、石子粉等,产品通俗的称呼为“矿粉”。

  3.因产品需求量小(按定单不定期生产),该企业矿粉项目从2018年7月18日至今一直停产。8月29日、9月2日,9月9日高新区环保分局会同章锦街道办事处对该单位进行了现场检查,该项目生产车间已封闭,厂区道路全部硬化,未发现扬尘现象。

  4.高新区环保分局要求该单位在达标排放基础上进一步采取降尘措施:加强对污染防治设施的维护管理,做到全封闭、全收集、全处理;加强厂区内地面保洁,增加洒水频次,对破损路段进行修补,进一步减少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同时环保分局继续加大对该单位的检查力度,如发现有环境违法行为,依法处理。

  槐荫区经四纬十二路口西南角绿地新城二地块的建筑工地,没有相关手续,售楼处已经被列为违章建筑并拆除,但现在工地仍在施工,工地内有大量建筑垃圾,要求停工并恢复绿化,建设为公园。

  该件与第九批编号JND0830—0494.第十二批编号JND0902-0628第一部分举报内容基本一致。

  1.经四纬十二路绿地新城二地块,建设单位为绿地集团山东置业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济南四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绿地新城二地块项目有济南市规划局颁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号)。

  2.绿地新城售楼处部分属违章建筑,已拆除,剩余部分为绿地新城2号楼配套公建。

  3.现该地块施工队伍尚未正式进驻,8月份开始先期安排人员进行打桩作业,产生建筑垃圾。9月8日现场检查已全部覆盖,喷淋设施开启,扬尘防治措施落实到位。

  槐荫区政府责成道德街街道办事处、区城管执法局督促建设单位严格落实扬尘防治措施,对产生的建筑垃圾全部覆盖,洒水降尘。

  章丘区高官寨镇马庄村正在进行拆迁,每天晚上20:00-次日03:00期间,都有多辆渣土车运输渣土,未采取任何覆盖措施,产生大量扬尘,且噪音很大,影响居民生活及休息,要求尽快查处。

  高官寨办事处马庄村属于社区搬迁村,自2017年5月开始拆迁,现已基本拆迁完毕,拆迁现场均已覆盖。2018年8月30日进行了排渣招标,公示期未满,尚未签订排渣合同。

  由于拆迁时间过长,防尘网有破损现象;工地排渣还未进行,未发现有运输渣土车辆。

  2.签订排渣协议后排渣期间,严禁夜间作业,同时严格采取覆盖和降尘措施,杜绝产生扬尘污染。

  历下区解放路9号山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办公楼北侧1楼有一个大型空调外机,正对居民区,全天24小时不间断运转,噪声扰民,希望采取隔音措施或迁移外机位置。

  1.山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办公楼北侧的大型空调外机是该单位机房使用的精密空调室外机。距离最近居民楼的距离为30米,24小时不间断运转。

  2.当天13时30分及22时20分,历下区环保局两次对该空调室外机进行现场检测。经检测(报告编号:历下环监字(2018年)第127号),昼间检测结果为54.8dB(A),检测结果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音排放标准》(GB12348-2008)昼间55dB(A);夜间检测结果为54.1dB(A),检测结果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音排放标准》(GB12348-2008)夜间45dB(A),噪声扰民属实。

  1.对山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济历下环改字【2018】第3006号)。该单位承诺9月25日前对产生噪声的空调外机进行隔音降噪处理,整改期间停用产生噪声的空调室外机。

  2.历下区环保局将于9月29日再次组织对空调室外机进行噪声检测,确保整改到位。

  高新区东荷路518号东城逸家小区逸品园1号楼东侧约5米的济南市环保监测机构,每天全天不定时产生很大噪音,并偶尔散发刺鼻气味,要求查处。

  1.该处为济南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的实验楼,该实验楼顶共有8个排气口,每个排放口配备两个风机(一用一备)。

  2.该单位针对废气分有机和无机两类分别经过活性炭吸附和碱液淋洗处理设施处理,2018年7月9日至10日,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该单位有组织排放和无组织排放废气进行了竣工环保验收检测,非甲烷总烃、氯化氢、硫酸雾和氮氧化物检测结果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有关标准要求。

  3.高新区环保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于9月8日对该单位西厂界昼间、夜间噪声进行了检测。其昼间、夜间噪声分别为为59.4dB(A)、47.7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昼间排放限值(60dB(A))和夜间排放限值(50dB(A))要求。

  为积极回应群众诉求,高新区管委会责成高新区环保分局督促济南市环境监测中心站高度重视民生问题,将工作时间做调整,夜间22:00以后不再工作,并到时准时关闭空调风机。

  历城区恒大名都小区南门敬德街,每天22:00以后有大量渣土车经过,噪音扰民严重,怀疑是附近的鲁商凤凰城和帝华广场工地内的车辆,要求查处。

  1.经调查,鲁商凤凰城、帝华广场工地内渣土运输车辆已办理渣土营运证,渣土运输经过敬德街。

  历城区政府责成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交警大队、区交通局、唐冶街道办事处加大对该路段渣土车的监管力度,依法查处违法车辆。

  槐荫区经一路333号保利中心公寓B栋1单元3层以上,有部分业主利用公寓商住房屋做餐饮,没有设立独立烟道,油烟扰民,要求尽快查处。

  9月9日,槐荫区政府组织西市场街道办事处、区城管执法局、区市场监督局和保利物业联合对经一路保利中心公寓进行调查核实。

  1.保利中心共有A、B两栋商用公寓,A栋为1单元,B栋为2单元,B栋无1单元。

  2.B栋三层以上公寓共378户,共有食品加工业户4家,注册名称及加工食品分别为:济南槐荫百千味的食品店(煮螺蛳粉)、济南槐荫吃货家快餐店(糕点烘焙)、济南东旭商贸有限公司(煮水饺)、济南东旭食品店(煮水饺),均已取得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和环评备案;无炒菜及其他产生油烟的食品加工,安装有家用油烟机,烟气排入商业公寓的预留烟道中。

  槐荫区政府责成西市场街道办事处、区城管执法局加大对两栋商用公寓的巡查力度,避免出现产生油烟的餐饮经营行为。

  市中区党家街道办事处邵东村东侧和南侧以及邵西村华森搅拌站附近,共有十四家石料厂,2017年向中央环保督察组反映后已经停工,但是近期又复工,机器产生的轰鸣声,加工石料产生的粉尘,污染严重,要求彻底拆除。

  1.市中区党家街道办事处邵东村东侧和南侧以及邵西村华森搅拌站附近的区域原来分别属于山东山水水泥集团有限公司围子山和凤凰山矿区,采矿权分别于2014年1月20日、2017年5月4日到期。受利益驱使,存在个别村民在关停的矿区内零星盗采情况。党家街道办事处联合国土、执法、公安等部门,常年坚持联合打击,及时发现、及时查处。2017年1-7月,共查扣挖掘机1台、运输车9辆,装载机1辆;拆除磕石机10台,拆除违建厂房3.29万平方米,盗采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2.自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以来,党家街道办事处对该区域已关停取缔的石料加工点进行重点监控,强化巡查、盯守、举报、打击、拆除等措施,严防严控、严厉打击非法盗采现象。

  3.2018年7月8日,党家街道办事处环保队巡查邵东村时发现村民乔某处有流动磕石机,常某处有固定磕石机,翟某处有筛子和石料堆,华森搅拌站崔某处有磕石机,党家街道办事处联合相关部门立即予以取缔,已将设备全部拆除清理完毕。

  1.党家街道办事处区域内要进行拉网式摸排,加强巡查,严厉打击非法盗采现象。

  2.把非法盗采、磕石列为恶势力牟取暴利行为,结合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严打重罚、坚决扫除。

  章丘区官庄镇镇政府往南2里地(官张路)华明水泥厂,每天不定时使用刻石子机加工,粉尘污染严重,要求查处。

  章丘华明有限公司位于章丘区官庄街道办事处济王路南,公司成立于1998年,从事水泥的制造销售;水泥制品、石子的加工销售:机械设备生产销售、安装及售后服务等。该企业环保手续齐全,2001年通过验收。2018年8月10日经第三方检测该厂有组织颗粒物、无组织颗粒物均达标排放。

  根据山东省水泥行业协会《关于严格落实夏秋季节停窑限产的通知》(鲁水协字[2018]11号)要求,该厂己于2018年8月17日开始停产,厂区道路有扬尘现象。

  1.责令该企业立即对进厂道路及院内道路进行清扫。同时用洒水车洒水抑尘。

  历城区港沟镇河西村北头的200亩耕地被村民亓某某占用,私自往耕地内倾倒渣土,希望查处。

  1.2014年、2017年,亓某某分别与河西村52户村民签订土地承包合同书,承包土地总面积约50亩,其中耕地约30亩。

  2.2018年3月、5月,亓某某将其承包的土地分别租赁给他人用于存放从建筑工地挖出的乱石、渣土。

  3.2018年8月,承租使用场地人开始向该宗土地内倾倒存放乱石、渣土。2018年9月8日,济南市国土资源局历城分局依法向亓某某和承租使用场地人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济国土历城责停字[2018]03-56号、[2018]03-59号、[2018]03-60号)和《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济国土责改字[2018]03-55号、[2018]03-57号、[2018]03-58号)。

  历城区政府责成港沟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济南市国土资源局历城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1.2018年9月8日,济南市国土资源局历城分局责令亓某某和承租使用场地人停止违法行为,并于15日内清除该宗土地上倾倒存放的乱石和渣土,恢复土地原状。

  2.由港沟街道办事处加大巡查监管力度,同时积极联合交警、交通等部门,充分发挥综合值班室值守作用,严控渣土车辆沿途进行非法倾倒,以杜绝渣土乱倒的行为发生。

  历城区凤歧路建大花园南侧的规划路和西侧的凤歧路路段,每天22:00以后,有多辆渣土车、搅拌车等大货车经过,产生很大噪音(已超60分贝),影响居民正常休息,多次反映至今未解决,要求尽快查处。

  1.凤歧路道路施工,北起工业北路,经过飞跃大道、世纪大道,南至经十路,沿途有多家商混搅拌站、道路施工等。凤歧路和建大花园南侧规划道路都在道路施工过程中,两个工程均已接近收尾阶段,正在进行绿化和交警设施的配套施工。

  2.凤歧路不属于大货车禁行路线,渣土车、搅拌车等大货车经过时,有噪音产生。

  历城区政府责成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交警大队、区交通局、唐冶街道办事处加大对该路段渣土车的监管力度,依法查处违法车辆。

  历下区姚家街道办事处工业南路76号茂岭花苑小区南侧的建筑工地,近期每天22:00以后施工,噪音扰民,之前向12345反映过,迟迟未解决,要求彻底处理。

  9月8日,历下区政府组织姚家街道办事处、区环保局、区综合执法局联合检查核实:

  1.该建筑工地为山东润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包的济南万象天地一期项目土方工程,该工程目前处于土石方施工阶段。该单位已办理渣土准运证(编号:001122),施工日期:8月31日至9月23日,作业时间为当日21时至次日5时。夜间施工声音较大,噪音扰民现象属实。

  2.经调阅12345投诉工单,2017年6月以来,共有8件此类工单,姚家街道办事处、区综合执法局均进行了回复。

  历下区政府责成姚家街道办事处加强日常监管,要求施工单位减小噪声操作,运输车辆严禁轰踩油门、乱鸣笛,对于乱鸣汽笛情况,历下交警大队将加强此路段的夜间巡查,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

  槐荫区玉清湖街道办事处由里村原村大队部院内,有一家加工点,没有环评手续,每天不定时非法加工机床,产生大量粉尘,污染环境,要求尽快查处。

  1.9月8日,槐荫区玉清湖街道办事处、区环保局、区市场监管局联合对由里村原村委大院进行现场检查。经查实,该院内有一家名为济南华前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的企业,有工商营业执照、无环保审批手续、不符合用地规划。

  2.该企业从事机械加工作业,生产中产生焊烟,无污染治理设施。厂区地面未硬化,车辆进出,装卸设备过程中产生扬尘。

  槐荫区联合执法队对济南华前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予以关停取缔,责令其限期清理设备、原料等。截至9月9日下午16点,该企业已依法彻底关停取缔,设备清理完毕。

  高新区天马相城西侧有建筑工地经常通宵施工,使用挖掘机挖土方运输。向当地部门反映之后,回复是有夜间施工许可证,一直未解决,要求尽快查处。

  1.该工地为高新区天马相城A1地块商业区二标段项目,已于2018年5月16日按要求办理了建筑渣土处置审批手续(渣管审批2018(44)),目前该项目处于土方施工阶段。根据建筑渣土处置运输时限要求,运输时限为每年4月1日至10月31日,每日22时至次日5时,新型智能环保渣土运输车可在除早晚交通流量高峰期外全天运输。

  2.2018年9月8日,接到该举报件后,高新区环保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于当日夜间23:10对该工地东厂界进行了检测,夜间噪声值为69.6dB(A),超过《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夜间限值:55dB(A)。9月12日上午10:40、11:05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该工地东厂界进行了检测,噪声值分别为78.7dB(A)、78.9dB(A),超出《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昼间限值:70dB(A)。

  1.约谈该项目责任单位并要求写下保证书,责令责任单位严格依法依规文明施工、规范施工。

  2.要求项目参建各方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格控制施工作业时间,避免施工噪音扰民。同时责令渣土运输车辆严格依法依规文明施工、规范施工,途经小区时减速慢行、严禁鸣笛;同时强化工地源头管控力度,严格按照大气污染防治和建筑渣土规范化处置要求监管落实。

  3.会同交警大队、环保分局等职能部门,定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每周夜间开展不少于1次联合执法行动,严查严控渣土运输环节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加强该区域噪音检测频次。

  市中区陡沟街道办事处复兴工业园1号济南凯汇电器有限公司,无任何环评手续,有电焊机和磨光机等设备,在焊接、磨光、抛光过程中产生粉尘、油烟、噪音污染,要求停产取缔。

  1.济南凯汇电器有限公司于2013年办理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通过了市中区环保局审批,证照齐全,主要生产缠电缆用的滚轮。2017年9月21日,该单位环保设施未经验收,主体工程投入生产,市中区环保局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对该单位进行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市中环罚字【2017】JC4-13号》)。2017年9月22日,市中区环保局对该单位进行了验收并出具了验收批复《市中环验【2017】30号》。

  2.在首次接到该问题举报后,陡沟街道办事处联合相关部门立即到现场查看,经了解,焊接、打磨机等加工设备是凯汇电器公司临时存放,近日,凯汇电器公司已将该设备搬离。 3.2018年9月6日,陡沟街道办事处联合市中区环保局,对济南凯汇电器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现场未发现有焊接、打磨机等加工设备和加工行为。

  章丘区明水街道办事处北边的查旧工业园西北方向的永胜印刷厂,章丘区相公庄镇桑园村永兴印刷厂,章丘区相公庄镇卫东村东风印刷厂,均没有环评手续,私自生产,要求尽快查处。

  1.查旧永胜印刷厂位于章丘区查旧工业园西北方向,因秀水村拆迁,近日搬至此处。现场核查时,该企业未生产、无环评手续,企业负责人表示马上搬离。

  2.桑园村永兴印刷厂于2018年4月从赭山工业园搬来,现租用相公庄街道办事处桑园村山东瑞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厂地,法人为马某某,主要从事包装装潢印刷品的印刷,无环评手续,现场检查未生产,有生产痕迹。

  3.卫东村东风印刷厂位于相公庄街道办事处卫东村,法人为王某某,有环评备案登记表,主要从事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该厂主要设备有模切机一台,压合机四台,装订机四台,切纸机二台,单色彩印机两台,现场检查正在生产。单色彩印机未包含在环评备案登记表内。

  1.由明水街道办事处会同区环保局对永胜印刷厂采取断电、查封措施,并下达限期(2018年9月10日前)清理、取缔书面通知,9月11日上午已经取缔完毕。

  2.由相公庄街道办事处督促桑园村永兴印刷厂将机器设备、产品原料集中堆放覆盖,并当场采取了断电停产措施,未取得环评手续前,不得擅自生产。

  3.由相公庄街道办事处督促卫东村东风印刷厂将两台彩印机拆除,现场不得存在与环评备案表无关的设备,9月11日下午已经拆除完毕。

  4.由明水街道办事处和相公庄街道办事处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加强日常监管,防止类似情况发生。

  举报人来电反映,编号为JND0824-0148的信访件反映“长清区归德镇前夏村村南侧的南大沙河河道内有许多建筑垃圾,至今未清理,要求禁止在河道内倾倒垃圾,并清除河道垃圾”,济南市办理情况是“归德街道李官管理区已于8月25日将剩余垃圾全部清理完毕,并安装了监控和警示牌,及时发现和制止随意倾倒垃圾行为。”与事实不符,实际没有清理,只是在河道中覆盖了一层沙土,垃圾仍旧埋藏在河道底部,要求彻底清理。

  1.8月25日,长清区归德街道办事处接到督办单(JND0824-0148)后,已于8月25日将垃圾全部清理完毕。

  2.针对举报人再次反映的问题,长清区政府责成归德街道办事处进一步现场核实:经对覆盖沙土部分进行挖掘探查,未发现埋藏垃圾,河道中覆盖沙土是垃圾清除后为整平河道,现场无垃圾。

  长清区政府责成归德街道办事处,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日常巡查力度,确保不出现新的垃圾倾倒行为。

  历下区旅游路21737号红山圣都小区12号楼南侧的泊客西餐厅(又叫沂山沂水),每天油烟扰民严重,多次向12345反映,一直没有彻底解决,要求彻底处理或取缔。

  9月8日,历下区政府组织龙洞街道办事处、区综合执法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环保局和区食药监局联合调查核实:

  1.沂山沂水饭店位于洪山圣都小区南侧公建商业楼,排烟口与住宅楼水平距离8米,已办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和环评备案,已安装油烟净化器和异味消除设备。

  2.9月8日,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其进行油烟检测(报告编号:JH20181288)油烟排放平均浓度为0.43mg/m³,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DB37/597-2006)大型饮食业单位最高允许排放浓度(0.5mg/m³)。

  历下区政府责成龙洞街道办事处和区综合执法局加强餐饮油烟污染防治监管,要求该餐饮店定期清洗油烟净化设备,建立清洗台账,保证油烟排放达标。该饭店经营者表示,为进一步减轻对附近住宅楼居民的影响,将尽快把排烟口迁移至远离住宅楼的位置。

  历城区唐冶办事处世纪大道与凤岐路交叉口东南角的“尚东1956”居民小区,有40多家违法开办的小饭桌,600多个孩子每天中午和下午在小区内打闹。这些小饭桌炒菜的油烟气味很大,剩饭剩菜堵塞下水道,严重扰民。小区住户反映这个问题已半年多,办事处只是应付,根本不解决,未取缔一家小饭桌。希望采取措施取缔这些违法的小饭桌,彻底解决扰民问题;严肃追究办事处领导不做为,严重怠政和懒政问题。

  1.尚东1956小区内,共有32家小饭桌和教育培训机构,其中18家小饭桌、14家培训机构,均无办学许可证,未取得街道办事处颁发的托管机构公示卡。18家小饭桌均使用家庭式厨房,油烟经普通油烟机排入住宅楼既有烟道,未发现直接向小区或者楼道直排的情况。餐厨污水与普通居民排放方式一致,经过漏网过滤后直接排入下水道,但存在餐厨垃圾混入生活垃圾、未分类处理的问题。

  2.自今年6月份,接到关于该小区小饭桌和教育培训机构问题的举报以来,历城区政府组织唐冶街道办事处会同区公安、食药监、市场监管、教育和卫计等部门迅速成立联合治理工作小组,在调查摸底基础上,印制并在小区散发《致居民的一封信》《致家长的一封信》,深入开展专项宣传;对无证托管场所和培训机构下发了《停办通知书》,责令停止办学;建立了托管场所管理联席会议制度,集中开展了校外托管场所、教育培训机构、幼儿园等三项整治行动,责令拆除了小区全部宣传招生牌匾广告、责令停止无证培训和托管机构经营,责令退还所有学生培训费和托管费用。至9月9日,尚东1956小区内无证托管场所和无证培训机构已被全部取缔。

  3.今年6月至今,唐冶办事处共收到“12345”市民服务热线件,均已回复。

  历城区责成唐冶街道办事处会同区公安分局 、区食药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教育局和区卫计局等部门强化对该小区校外托管场所、培训机构的监管,坚决取缔无证校外托管场所和培训机构,依法规范校外托管场所管理秩序。

  天桥区生产西路84号湖滨苑小区2号楼1单元一楼的百味酒店,油烟污染严重,且在酒店南窗下违建厨房,希望查处。

  百味酒店实际店名为百味扒鸡熟食店,位于湖滨苑小区2号商住综合楼(一层商用,二层以上为住宅)一层,有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该店在二楼阳台下私自搭建一处简易房屋作为厨房用于加工扒鸡,安装了油烟净化器并正常使用,无专用烟道。

  1.9月8日,天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该业户私自搭建的简易房屋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济天综执限改字2018第03353号),责令当事人立即整改。当日下午业户已将简易房自行拆除完毕。该店已于当日不在此处加工制作,转为成品配送方式经营。

  2.天桥区政府责成相关职能部门加大巡查监管力度,规范商户经营行为,避免油烟扰民。

  章丘区的济南龙山福源铸造公司将厂房租赁给多家小企业,这些小企业均无环保相关手续,希望查处。

  针对该企业厂区内新建注塑机组装项目无环评手续的问题,2018年8月15日,章丘区环保局已对该企业进行立案处罚(济章环立字【2018】第ZY08151号)并责令立即停止组装注塑机。8月31日该企业已自行将产品注塑机及组装注塑机相关设备拆除、清理完毕。

  9月8日接到转办件后,现场检查,未发现该公司将厂房租赁给其他企业,也未发现有新增生产工艺和设备。

  章丘区政府责成龙山街道办事处、区环保局继续加强对该企业监管,杜绝未批先建违法行为发生。

  历城区洪家楼3号隆悦花园5号楼地下负二层的10多家小餐饮,经营过程中产生的餐饮污水,均排入地下三层雨水收集池中,再经水泵排入市政雨水管道,夏季雨水池中散发出刺鼻的酸臭味,多次拨打济南市12345热线,无人处理,请查处。

  1.洪家楼西路隆悦花园5号楼北邻沿街地下二层为美食广场,内有20家小餐馆,已办理环评手续。地下三层为车库。地下二层美食广场产生的餐饮污水经地下三层污水化粪池(不是雨水池)收集后,依靠潜水泵排入洪楼西路污水系统,现场管道没有错接现象,没有污水外溢。

  2.现场检查时有气味,但不刺鼻。地下三层车库通风设施正常运行,通风效果一般。

  1.由山大路街道办事处责令20家小餐馆于9月20号之前自行安装隔油池。

  2.由历城区城乡水务局督促隆悦花园物业定期清理化粪池,确保污水不外溢。

  3.由山大路街道办事处督促隆悦花园物业确保地下三层车库通风系统的正常运行。

  环保部门对于废水在线设施、机动车环检等管理不认真,有数据造假情况。槐荫的大金污水厂、市立五院、省立医院、肿癌医院、机床二厂等在线设施,随意改变内置参数,参与比对的监测单位配合造假,导致在线数据和实际排污不相符;槐荫的华新、三安、润华、交运等检测线,“车虫子”们和检测线人员勾结交易,造成多辆不达标车辆通过年审,请查处。

  1.自污染源自动监控工作属地化管理以来,槐荫区环保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日常工作调度和强化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维公司的监管,加大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的监管力度,先后多次开展了专项行动,不存在管理不认线日两日,市环保局会同市质监局、槐荫区环保局,对举报件中涉及的五家单位进行了实地检查,上述五家单位均在站房内张贴了《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备案登记表》,现场调阅设备参数发现,一是参数均与备案登记表内容一致,未发现改变内置参数行为;二是槐荫区环境监测中心、山东鼎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5家单位进行了比对监测,比对监测结果均合格,未发现自动监测数据造假现象;三是经市质量监督局检查,5家单位的计量器具均列入定期检定范围,没有发现仪器异常,符合出具准确计量检测数据的能力,满足国家的相关要求并设有专门管理设备和负责单位环保的人员。

  3.2018年3月,市环保局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动车排气监控系统运行与远程监控工作的通知》(济环字〔2018〕39号),截至目前,共筛查异常检测数据1000余条,对发现存在的违规行为依法予以严肃查处。市环保局加强现场监督检查,组织开展监督检查419家,停线条检测线万余元。健全部门联动联处机制,5月14日至21日,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市质监局组织开展联合监督检查,抽检检验机构11家,停线条检测线。槐荫区环保局按照工作职责,切实加强辖区内机动车排放检验监管,共远程抽查车辆2438辆,组织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监督检查38家,先后责令2家检验机构3条检测线停线整顿一周;对辖区检验机构开展联合检查2次。举报件反映的环保部门对于机动车排放检验管理不认真的问题不属实。

  就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数据造假、内外勾结造成不达标车辆通过检验的问题,市区两级相关部门对涉及检验机构进行了现场核查。环保部门通过现场检查操作系统、视频监控、实车测试、数据比对等方式进行调查,未发现数据造假及内外勾结造成不达标车辆通过排放检验的问题。市质监部门通过座谈、核对数据、检查资料等方式进行核实检查,各检验机构计量检定均在有效期内,质控体系运行正常,未发现数据造假现象。市公安部门到检验机构检查并通报情况,督促安检机构在办理年检业务时要严格审核环检报告,检查时在办理年检业务环节未见异常情况。举报件涉及的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数据造假、内外勾结造成不达标车辆通过检验的问题未发现。

  1、槐荫区王府庄北的立泰、华舜搅拌站,昼夜不停生产,生产时尘土飞扬,噪声扰民,多次向12345反映,都说合格排放,请查处。2、搅拌站东的天翼食品厂,噪音大,污水横流污染周围的环境,请查处。

  1.山东华舜混凝土有限公司、山东立泰混凝土有限公司位于槐荫区王府庄北同一院内,均从事商品混凝土的加工、销售。两家单位生产原料储存于全密闭物料大棚内,并安装有喷淋降尘装置及雾炮,加料口处安装有收尘器;物料传送线全封闭不撒漏。厂区共用出入口建设防尘降噪大棚。立泰公司在厂区与西侧居民楼间建设长30米、高6米的隔声防尘墙。

  2.华舜公司于2008年8月经区环保局审批(审批编号:济槐环建审[2008]029号),2009年5月通过竣工环保验收(验收编号:济槐环建验[2009]010号),允许其昼、夜生产加工。立泰公司于2009年12月经区环保局审批(审批编号:济槐环建审[2009]062号),2011年4月通过验收(验收编号:济槐环建验[2011]004号)。因距离居民楼较近,仅允许其昼间生产。

  3.9月10日,第三方检测机构对立泰公司颗粒物及噪声检测(报告编号:JH20181308),无组织颗粒物周界外浓度最高值为0.284mg/m

  ,达到《山东省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3)排放限值(0.5 mg/m

  );噪声昼间最高排放值59.6dB(A),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排放限值(60dB(A))。对华舜公司颗粒物检测(报告编号:JH20181307),无组织颗粒物周界外浓度最高值为0.243mg/m

  ,达到《山东省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3)排放限值(0.5 mg/m

  9月12日,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华舜公司昼夜噪声检测(报告编号:DAJC-602500-2018)。噪声昼间最高排放值51.2dB(A),夜间最高排放值49.2dB(A) ,均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排放限值(60dB(A)、50dB(A))。

  4.9月8日,区环保局、腊山办事处对两家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核实,两家单位均存在厂区路面当天清扫及洒水不及时问题,造成一定扬尘污染。

  1.该单位主要从事豆沙馅料、月饼馅料生产。于2008年4月28日经槐荫区环保局审批(审批编号济槐环建审[2008]12号),于2009年4月29日通过竣工环保验收(验收编号:济槐环建验[2009]004号)。

  2.该单位仅白天生产,无夜间作业,距玉周家园小区约70米。主要噪声源为污水处理站真空泵,泵房门外为铁门,悬挂棉帘封闭隔声;月饼生产车间打饼机,该车间整体封闭加工;燃气锅炉燃烧机,锅炉房门窗封闭。

  3.该单位生产废水主要源于洗豆及刷桶。建有污水处理站,采用M-SBR序列式活性污泥处理工艺,生产废水经处理后排入城镇污水管网,经腊山分洪站提升至经十路管网内,进入光大水务四厂处理。经查实,未发现废水直排环境问题。

  4.2018年9月6日,第三方检测机构和槐荫区环境监测中心分别对该单位噪声和污水进行了检测。噪声(报告编号:DAJC602476-2018),5个检测点位测值分别为:55.1dB(A)、52.8 dB(A)、56.7 dB(A)、55.2 dB(A)、52.5 dB(A),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规定的排放限值(60dB(A))。污水(报告编号:槐环监(水)字2018年第D089号),悬浮物13mg/L、化学需氧量46mg/L、氨氮0.503mg/L,均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A级标准(400mg/L、500mg/L、45 mg/L)。

  槐荫区政府责成区环保局、腊山街道办事处加强对三家单位的巡查监管: 1、责令两家混凝土公司立即清扫厂区地面并洒水降尘,9月8日,已落实要求完成整改。区环保局将督促其严格落实各项扬尘及噪声防治措施,减少对周围居民的影响。

  2、加强对槐荫天翼食品厂水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的监管,确保其外排污水达标排放。

  济南思玛特乐器有限公司(门口无牌匾)位于经一路西(济阳华艺家具商场南100米,济南龙茂源纺织品有限公司对面),该公司有2个喷漆房,其中一个为大型喷漆生产线,用于其注塑后乐器的喷漆,喷漆无环评手续,木笛生产车间也无环评手续,请查处。

  举报中所反映的济南思玛特乐器有限公司位于经一路西(济阳华艺家具商场南100米,济南龙茂源纺织品有限公司对面)情况属实。

  该公司主要建有年产竖笛90万支及提琴10万套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于2012年8月8日通过济阳县环境保护局审批,审批文号为济阳环报告表〔2012〕78号,并已通过环保竣工验收,验收文号为济阳环建管函〔2012〕43号,主要原料为ABS树脂、AS树脂,生产工艺为注塑、挑选、组装、检验、包装。该公司厂区主要建有办公楼一座、生产车间一座、仓库一座、组装车间一座、杂物间一座、仓库一座,经现场检查,未发现喷漆房及木笛生产车间。

  济阳县政府责成县环保局加大对该公司的监督管理力度,督促其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济南市槐荫区凯旋新城东区东南门应为应急通道,而目前为小区地上车辆和行人的主要出入口,车辆进出汽车鸣笛、夜间保安人员大声说话,噪声扰民,与小区物业街道办、12345热线等多次沟通协调无果,希望协调解决噪音扰民问题。

  9月8日,槐荫区城市更新局、营市街街道办事处联合现场查看,凯旋新城东区东南门为小区车辆及人员主要出入口,存在部分车辆在出入口鸣笛现象;小区保安人员使用对讲机声音有时较大。经查询区12345热线,今年以来未接到此类问题举报。

  1.由槐荫区城市更新局要求物业公司在小区东区东南门显著位置多处张贴禁止鸣笛标志,同时加派人员加强对出入车辆司机的劝解及引导。

  2.由物业公司加强对保安人员的管理和培训,要求夜班保安人员降低讲话声音,减少对居民的影响。

  槐荫区美里路美里花园小区B区内有三台锅炉,锅炉房建设安装、使用均无任何资质,该锅炉离居民楼只有4米远,离G35高速不到1公里,离京沪高铁不到1.5公里,小区使用率不足1/20,污染重,且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电视台也多次曝光,至今未解决,希望查处。

  1.美里花园小区是为安置美里村村民所建,项目手续齐全。小区B区锅炉房,是2012年该小区为解决居民冬季取暖配套建设的民生工程。

  2.B区有3台燃气锅炉,均为取暖锅炉。分别为2t/h、3t/h和5t/h,由济南鲁森热力设备有限公司建设并进行运营维护。前两台锅炉于2013年3月12日经槐荫区环保局审批(审批文号:济槐环建审[2013]010号),并于同年8月27日完成竣工环保验收(验收文号:济槐环建验[2013]058号),其中2t/h锅炉现已拆除燃烧机及主要管线,不具备使用条件。后替换的5t/h锅炉于2015年2月25日经区环保局审批(审批文号:济槐环建审[2015]036号),并于同年7月27日通过竣工环保验收(验收文号:济槐环建验[2015]022号)。

  3.该锅炉房距最近居民楼直线高速直线公里,距京沪高铁直线户居民使用此处燃气锅炉集中供暖,使用率大于60%。

  4.该小区燃气锅炉原使用压缩天然气瓶组,存在安全隐患,已于2017年改为由山东济华燃气有限公司供气,属清洁能源。锅炉均为常压锅炉。

  槐荫区政府责成区环保局、区安监局、美里湖街道办事处加强对该小区燃气锅炉的巡查监管,取暖期使用时开展各项污染物检测,区环保局将根据检测结果依法处理。

  市中区建设路90号龙力天润苑4号楼里开设的四家餐饮企业(食斑鱼坊、蓝珊瑚蒸汽海鲜餐厅、蜀大侠四川传统主義火锅和313羊庄),均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且油烟污染严重,希望查处。

  1.4家饭店位于建设路90号天润苑4号商住综合楼(南侧主楼和北侧裙楼的一至三层均为商业)北侧裙楼的二至三层。

  2.4家饭店中,2家(蓝珊瑚蒸汽海鲜、蜀大侠四川传统主题火锅)证照齐全,均已办理环评备案;均采用电气蒸煮工艺,产生蒸汽由自设烟道独立排放。为清除蒸煮产生的少量油气,蓝珊瑚蒸汽海鲜饭店安装了油烟净化设备并正常使用和保养。8月底,为避免影响主楼居民,该店按照七里山街道办事处、区综合执法局和区环保局的整改通知要求,已将排烟口由裙楼二楼东侧改至三楼楼顶。

  3.另外2家(313羊庄、食斑鱼坊)饭店刚完成装修,正在引进设备,尚未开业。食斑鱼坊饭店原排烟口设在主楼二层南侧,现已拆除并封闭,正在重新规划设置烟道。

  4.9月7日,市中区政府责成七里山街道办事处联合区环保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蓝珊瑚蒸汽海鲜和蜀大侠四川传统主题火锅进行油烟排放检测,蓝珊瑚蒸汽海鲜(报告编号JH20181266)油烟排放平均浓度为0.38mg/m³,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DB37/597-2006)小型饮食业单位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0.8mg/m³);蜀大侠四川传统主题火锅(报告编号JH20181267)油烟排放平均浓度为0.30mg/m³,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DB37/597-2006)中型饮食业单位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2mg/m³)。

  市中区政府责成七里山街道办事处联合区综合执法局、区环保局,进一步完善日常巡查机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防止油烟扰民。

  商河县商西路16号院内的山东多福士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环评报告为《300台建材设备、300万只铁皮包装桶及3000吨建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但该企业晚上在院内西头南边生产车间内偷偷生产各种涂料和粉料,粉尘污染严重,夜晚大车进出,噪音扰民,希望查处。

  9月8日,商河县政府组织县环保局、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进行了现场调查核实:

  群众反映的企业为山东多福士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山东多福士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位于商河县城区产业园商西路16号,法定代表人为孔*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号为91370100MA3C4XLX9A,注册资本12000万元。该公司主要生产建材设备、铁皮包装桶、建材,其中建材设备生产线套,主要生产设备有车床、卷板机、电焊机、机床等;铁皮包装桶生产线万只,主要生产设备有焊机、定型机等;建材生产线吨,主要为腻子粉、石膏粉、砂浆,主要设备为搅拌罐。该项目于2018年1月4日通过了商河县环保局审批(审批文号:商环报告表〔2018〕001号),该项目于2018年7月2日通过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群众反映的该公司西头南边生产车间为建材项目生产车间,该车间产品为石膏粉、腻子粉、双组份砂浆(干料)、双组份砂浆(液料),现场检查时,该车间2套布袋除尘器均正常运行,经查阅监测报告,该生产车间粉尘、噪声排放均符合标准要求。经现场突击检查和夜查以及调取8月份的用电量,未发现涂料生产设备和生产,未发现夜晚大车进出,噪声扰民问题。

  采取日常巡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日查和夜间突击检查相结合等多种方式,加强对山东多福士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的环境监管,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切实保障群众环境权益。

  来信人反映:济南市交办群众信访举报件及边督边改公开情況一览表第一批(编号:JND0822-0015)有关国华东方美郡开山违建破坏生态的回复与实际情况不符。2017年9月有关部门对中央环保督察组的承诺是拆除违建,至今只拆除最上面的一层,最下一层掩饰成了地下室。开山破坏原有钢筋水泥护坡,建设人造景观墙,不起任何防护作用,有多次媒体报道为证(2017年2月16日《齐鲁晚报》A04版有详细报道)。违建部分与主体链接紧密就无法拆除,这个理由不成立。2017年,这些三层违建最上面的一层同样是与主体连接,2017年已经拆除,211-3,211-4的违建也是与主体连接,2017年也已经拆除。 2017年1月23日齐鲁晚报报道了与主体连接违建的拆除,2017年4月6日济南日报同样报道了这个小区与主体连接违建的拆除。

  1.该件反映开山私建人造景观,实为业主在开发商建成护坡基础上的强化加固,并非开山另建。2018年8月24日,济南市国土局市中分局委托济南市地质环境监测站,对该件反映的南侧211-1至211-6段边坡进行鉴定勘察,出具检测报告显示:边坡立面高约8-15米,坡度65-80°,坡长约220m,植被覆盖良好,坡面由人工挂网喷砼覆盖,坡体整体稳定,不具备发生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的条件。

  2.2017年1月,济南市成立了由市城管执法局牵头,市建委、规划、工商、房管、不动产登记中心、金融办等部门,以及市中区政府组成的济南市国华东方美郡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组,开展了拆违整治专项行动。

  3.截至目前,国华东方美郡其他业户已整改完毕。211-1业主的违建大部分都已拆除,仅剩余一层部分违建与主体链接紧密,暂时无法在不破坏房屋主体(合法产权范围)前提下,工作组要求211-1业主自行拆除或整改。211-1业主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拆除,工作组将211-1等业户信息报送至市建委、规划、工商、房管、不动产登记中心、金融办、水务、电力、热电、燃气等十部门;十部门随即启动了惩戒措施,在建设、规划、企业注册登记、房产交易网签、产权登记、信贷、水电暖气等方面对违建业主进行惩戒,且目前该项惩戒仍未解除。

  1.市中区政府责成舜耕街道办事处督促国华物业加强小区内巡查,对违法建设、开挖山体等情况,一经发现须及时上报,由舜耕街道办事处会同有关部门依法进行查处;同时,督促社区联合物业公司加强小区居民融合工作,及时化解业户之间矛盾纠纷,营造和谐宜居环境。

  2.针对211-1业户未拆除加建部分,市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配合国华东方美郡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组,督促211-1业户尽快实施自拆,并视情维持惩戒或解除惩戒。

  济阳县崔寨街道郑家村有生产雕刻机及其他产品的企业,请调查是否有环评手续。

  举报中反映的郑家村有生产雕刻机的企业情况属实。经查,共有1家名为济南盛世光谱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位于济阳县崔寨街道郑家村352号,主要建有数控机械设备仓库项目,于2017年7月21日完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环保备案手续,备案号为299。该公司营业范围为组装和销售等离子切割机及光纤激光切割设备,无其他产品。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未生产,车间内有10余台正在组装的雕刻机设备半成品及部分组装配件,未发现其他产品及工艺。

  济阳县政府责成崔寨街道办事处加强对该公司的监督管理力度,督促其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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